二十大即將召開!新聞報道保密需要哪些事項?
編輯:2022-10-14 15:08:49
2022年10月16日,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將在北京召開,對于新聞媒體來說,宣傳報道好黨和國家的重大活動是一項重要任務,同時,保守國家秘密安全也是新聞媒體義不容辭的責任。
然而,近年來,新聞媒體報道中的失泄密事件時有發生,給國家對外交往、社會穩定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。
今天
大家就跟著小密一起探索學習
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的保密工作吧!
少數新聞記者保密意識淡薄,在采訪過程中索要涉密文件資料,并且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披露涉密文件資料內容,最終造成泄密。 真實案例:某雜志社記者在一次全國重大政治活動中,采訪某中央政府部門負責人,發現桌上放有一份涉密文件,該記者未經采訪對象同意,拍攝了涉密文件,全文刊登在雜志上,造成泄密。
《報紙期刊審讀暫行辦法》第八條明確規定,報刊出版單位應當實施三審制度。一些新聞單位執行三審制度不嚴,未按要求對擬公開的稿件進行保密審查,最終導致泄密事件發生。 真實案例:某新聞媒體記者黃某在一微信群中,發現網民傅某發布了一張標密文件的照片。黃某沒有依法向有關部門報告,反而覺得是一個很好的新聞線索,遂將該照片中的內容整理成為一篇新聞報道并附上該照片,未經審查發送到該媒體的微信公眾號中,造成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。另一新聞媒體在上述媒體的微信公眾號中看到此文后,經該媒體公眾號頻道副主任李某、主任王某審核后,對全文進行了轉發。事件發生后,有關部門對黃某、李某、王某作出降級降職處理,并處以經濟處罰,對黃某所在的新聞媒體副總裁張某作出經濟處罰。
某些新聞單位承擔著涉密稿件的編寫報送任務,由于保密意識淡薄,保密管理薄弱,導致涉密稿件知悉范圍擴大,甚至公開發表,造成泄密。 真實案例:2010年,中央某部門召開國家某重大活動保障工作交流座談會(涉密),會議邀請了某媒體記者。該記者根據會議內容起草了一份內部參考報道,會議主辦方告知記者會議內容涉密較深,應注意稿件投放刊物的發行范圍。該記者稱,準備刊發的刊物也是涉密的,僅供部分領導同志參閱。 隨后,該記者將報道初稿發至編輯室,該室編輯認為稿件內容略顯單薄,未予編發。該記者又將此稿發至另一編輯室,但未對此稿背景情況進行說明,最終刊登在了發行范圍較大的刊物上,導致知悉范圍擴大,造成泄密。
某些媒體記者缺乏保密常識,在參與涉密會議過程中未按要求對聯網的電子設備實行保密管理,并且在交付工作時未進行保密提醒,最終造成泄密。 真實案例:某媒體記者在參加一個中央領導出席的涉密會議過程中,嚴重缺乏保密常識,不僅在會場中使用無線聯網計算機記錄會議內容,而且會后將會議材料整理工作交由實習生操作,并且未對其提出任何保密要求。該實習生將整理的涉密稿件擅自通過微信傳遞給同學、朋友,被轉發至朋友圈,最后被其他媒體刊登在新聞網站上,造成泄密。
那么在重大活動期間
應該如何做好新聞保密工作?
跟著小密學習!
中央新聞媒體的工作性質要求新聞工作者必須嚴格履行保密責任,定期接受保密教育,必須從黨和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去認識保密工作的必要性、重要性和緊迫性。 涉密文件是主要源頭,應當嚴格按照規定控制知悉范圍、閱辦編輯場所和使用方式,做好閱覽、摘抄、預制稿件編輯的保密管理,特別是用于編寫涉密稿件的計算機、載體的管理。 預防為主,是我國新聞出版保密工作的原則。所謂“預防為主”,就是要把工作做在前面,在布置報道任務的同時布置保密任務,將采編工作和保密工作同步考慮、同步安排。 新聞保密紀律中重要的一條,就是要堅持自審和送審相結合。這樣做既能有效保證新聞的信息含量和正確的輿論導向,又能起到保密防范作用。 特別是對于一些政策性較強的熱點新聞,或是一些把握不準是否屬于秘密的內容,要主動接受被采訪單位的審查,自覺接受新聞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審查。
一樁樁一件件的新聞泄密案件為我們敲響了警鐘!在這里,小密要提醒廣大新聞工作者務必重視保密工作,要時刻繃緊保密這根弦,防止泄密案件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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